EDVVE79465BRFREF5ECE

 

內容簡介

  適用對象    
  選考刑法科目之人,均可適用。

  適用時間    
  無期限

  使用功效    
  1.刑法概念白話解析,一讀便知其所以然。
  2.仿答題格式擬答,增強考試臨場感;幫助了解一題解題需要花多少時間和篇幅去處理。

  改版差異    
  1.配合108年最新修法修訂
  2.部分內容修訂
  3.新增108試題

本書特色    

  對於非法律系準備國考的同學而言,通常最困擾的就是看到實例題不知道該如何下筆,尤其,刑法這種具有固定答題架構的科目更是如此。再加上,考生之間經常流傳著一些關於解題技巧的「江湖謠言」,這些說法雖然看似有理,實則充滿問題,以致於考生們往往寫了很多會被扣分的答案而不自知。本書的特色,就是在於透過白話的解析,以及固定的答題格式,讓同學在答題時能寫出不被扣分而且漂亮的答案,幫助同學快速考上!
 

作者介紹

作者簡介

陳介中


  東吳大學法律學士、碩士
  律師
 

目錄

前 言/前1

第一部分 刑法總則/1-1
第一章 基本概念/1-3

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/1-3
Q罪刑法定原則/1-3
第二節 刑法的效力範圍/1-6
Q1時之效力-從舊從輕原則與補充空白刑法之命令變更?/1-6
Q2空間的效力範圍-境外犯罪/1-11
Q3外國裁判之效力/1-16
第三節 名詞定義/1-18
Q公務員定義/1-18
第四節 刑法上之行為概念/1-31
Q行為理論與刑法上有意義的行為?/1-31

第二章 構成要件/2-1
第一節 客觀構成要件/2-1
Q1結合犯與抽象危險犯的爭議問題/2-1
Q2條件理論之運用與修正/2-7
Q3相當因果關係說/2-10
Q4客觀歸責理論/2-14
第二節 主觀構成要件與構成要件錯誤/2-20
Q1故意與過失的區分/2-20
Q2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/2-24
Q3因果歷程偏離/2-29

第三章 違法性/3-1
第一節 正當防衛/3-1
Q1前提要件-現在不法侵害/3-1
Q2防衛過當與否之判斷與權利濫用/3-8
第二節 緊急避難/3-19
Q1避難前提:急迫危難/3-20
Q2避難行為的限制:不得已、公務業務限制、自招危難/3-26
Q3攻擊型緊急避難的法益衡平判斷/3-36
Q4防禦型緊急避難的法益衡平判斷/3-44
第三節 其他阻卻違法事由/3-47
Q1現行犯逮捕/3-47
Q2教師懲戒權?/3-52
Q3得被害人承諾/3-55
第四節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與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/3-59
Q1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/3-59
Q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/3-63

第四章 罪責/4-1
第一節 原因自由行為/4-1
Q原因自由行為之理論及類型/4-1
第二節 不法意識/4-5
Q禁止錯誤、包攝錯誤與空白刑法之錯誤/4-5

第五章 未遂犯/5-1
第一節 著手/5-1
Q1著手的判準/5-1
Q2加重竊盜罪之著手/5-8
第二節 不能未遂/5-9
Q1不能未遂的法律效果性質?/5-9
Q2「無危險」的認定方式?/5-13
第三節 中止未遂/5-18
Q1「因己意」中止之判斷基準/5-18
Q2中止行為、結果不發生與因果關係之相關問題/5-25

第六章 犯罪的參與/6-1
第一節 基本概念/6-1
Q正犯與共犯的區分/6-1
第二節 正犯:間接正犯、共同正犯/6-8
Q1間接正犯的類型/6-9
Q2共同正犯的要件/6-13
Q3共謀共同正犯/6-17
Q4過失共同正犯/6-20
Q5共同正犯的逾越/6-22
第三節 共犯:教唆犯、幫助犯/6-26
Q1形式預備犯與共犯從屬性原則/6-26
Q2中性幫助行為/6-33
Q3幫助行為與因果關係/6-36
Q4相續幫助犯/6-39
第四節 其他問題/6-42
Q1參與關係的中止與脫離/6-42
Q2參與與身分關係/6-52
Q3必要的參與犯/6-56

第七章 過失犯/7-1
第一節 過失犯的一般問題/7-1
Q1過失犯的成立要件/7-1
Q2業務過失的刪除及其新舊法比較適用/7-7
第二節 加重結果犯/7-12
Q加重結果犯─基礎行為未遂時,能否成立?/7-20

第八章 不作為犯/8-1
Q1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分/8-1
Q2保證人地位的判斷/8-3
Q3義務衝突/8-12
Q4不作為犯的正犯與幫助犯區分/8-15

第九章 競合論/9-1
Q1集合犯的具體判斷?/9-1
Q2法益數的認定?/9-6

第十章 刑罰論/10-1
Q1犯罪物沒收(第38條)/10-2
Q2利得沒收(第38條之1)/10-5
Q3數罪併罰的易科罰金判準/10-13
Q4累犯「執行完畢」之認定/10-16
Q5累犯與共犯/10-19
Q6自首的認定/10-22
Q7非數罪併罰之數罪與假釋/10-26
 
第二部分 刑法分則/11-1
第十一章 貪污與濫權的犯罪/11-4

Q1貪污犯罪的類型區分/11-4
Q2濫權追訴處罰罪的行為主體?/11-20
Q3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:洩秘的具體判斷?/11-27
Q4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判斷/11-28

第十二章 妨害公權力執行的犯罪/12-1
Q1妨害公務罪的行為與情狀/12-1
Q2侮辱公務罪與刑法第311條/12-5
第十三章 妨害投票罪/13-1
Q1議會選舉的提前賄選行為/13-1
Q2虛遷戶籍投票罪成立、著手與既未遂等問題/13-6

第十四章 妨害司法權的犯罪/14-1
Q1拘捕合法性與脫逃罪之成立?/14-1
Q2妨害刑事證據罪之「被告」認定?/14-4
Q3偽證罪之「虛偽陳述」如何認定?/14-7
Q4誣告罪之行為、結果與減免事由?/14-9
Q5犯人自我庇護行為與共犯成立/14-15

第十五章 侵害公共安全的犯罪/15-1
Q1放火罪之既未遂判斷?/15-1
Q2放火罪之競合?/15-4
Q3醉態駕駛罪:酒測值之判斷與危險犯性質/15-9
Q4肇事逃逸罪的相關爭議/15-16
Q5酒駕、肇逃與遺棄的競合/15-24
 
第十六章 侵害公共信用的犯罪/16-1
Q1文書的定義相關問題/16-1
Q2「有形偽造」與「無形偽造」的分別/16-5
Q3「足生損害」之認定方式?/16-8
Q4登載不實的犯罪/16-11
Q5有價證券的定義與爭議類型/16-19
Q6偽造犯罪的競合/16-25

第十七章 侵害善良風俗的犯罪/17-1
Q1猥褻物品的定義?/17-1
Q2誘拐系列犯罪錯綜複雜的規定/17-6
Q3賭博罪的相關問題/17-10

第十八章 侵害生命身體的犯罪/18-1
Q1殺人罪與傷害罪之加重、減輕事由的解釋/18-1
Q2重傷的認定/18-4
Q3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的結果認定/18-7
Q4遺棄罪之危險犯性質與阻卻成立事由/18-10

第十九章 侵害自由的犯罪/19-1
Q1強制罪的「強暴」行為與其違法性審查/19-1
Q2妨害性自主犯罪的手段區分?/19-6
Q3加重強制性交罪各款的爭執/19-15
Q4性騷擾與強制猥褻的分界?/19-21
Q5性侵幼童的論罪?/19-25

第二十章 侵害隱私名譽的犯罪/20-1
Q1網路空間的虛擬人格是否受妨害名譽罪章保護?/20-1
Q2妨害名譽犯罪的成立與阻卻成立事由/20-4
Q3窺視竊聽竊錄罪在解釋上的相關問題/20-9
 
第二十一章 侵害財產的犯罪/21-1
第一節 概說/21-1
Q侵害個別財產與整體財產的犯罪如何區分?/21-1
第二節 個別財產/21-4
Q1竊盜罪的保護法益與不法所有意圖的認定/21-4
Q2持有關係的判斷-竊盜與侵占的相關問題/21-9
Q3加重竊盜罪的性質與各款事由的解釋/21-15
Q4竊盜與搶奪的區分?/21-23
Q5強盜罪的至使不能抗拒-兼談與恐嚇取財的區分/21-28
Q6準強盜罪的相關問題/21-33
Q7擄人勒贖的學說與實務觀點:與強盜的區分?/21-44
Q8侵占罪:主體與行為?/21-50
第三節 整體財產/21-54
Q1詐欺罪的一般性問題/21-54
Q2濫用自動設備的犯罪─第339條之1、之2、之3的區別?/21-64
Q3加重詐欺罪的解釋/21-70
Q4背信罪的處理事務概念/21-74
Q5加重重利罪/21-76
第四節 其他財產犯罪/21-78
Q1贓物罪的主體與其主觀要件/21-78
Q2毀損罪的結果認定/21-83

第二十二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/22-1
Q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的基本架構/22-1
 
 



  很快的,一年又過去了,首先感謝讀者們的支持,讓本書有繼續改版的機會。綜觀這一年來的考題,高考、地特與警察等考試的刑總仍然具有一定的水準,甚至偶爾還會有超出範圍考到刑分的題目,而四等與普考整體來說則是偏簡單,也就是一般刑法概要應有的難度。不過話說回來,即使過去幾次的考古題都是簡單的,我們也不能保證下次的考題也一樣簡單,也因此,本書這次改版仍保留了一些比較難的題目,並加上了一個凶猛的山豬圖案,讓讀者練習時自行斟酌。

  這次的改版,要特別感謝靖芝幫我畫了那隻凶猛的山豬;同時也感謝責任編輯微晴與全體工作同仁的努力,才能讓本書順利出版。
 
陳介中 2019.9.6
 

詳細資料

  • ISBN:9789864815975
  • 叢書系列:
  • 規格:平裝 / 704頁 / 17 x 23 x 2.8 cm / 普通級 / 單色印刷 / 五版
  • 出版地:台灣
  • 本書分類:> > >
  • 本書分類:> > >

 

 

... 天下的母親無一例外,都是想盡辦法把最好的給自己的孩子,但是在這個過程中,就不免要傷害到別人的孩子。所以說,母愛是偉大無私的,也是自私的。 儘管母愛自古以來就處於被歌頌的地位,但是任何一種愛,都不該為了自己的情感去傷害不相干的人。你可以為愛付出所有,但是別人沒有義務為你的愛犧牲自己,哪怕只是犧牲一點,這都是一種傷害。 在一個家庭裡面,對於母親這個角色來說,毫無疑問,兒女是自己人,而兒媳婦卻無論怎麼樣都是外人。所以,如果自己的女兒有什麼需要,婆婆一般會毫不猶豫地,犧牲兒媳的利益來滿足。 趙佳嘉就是嫁進了這樣一個家庭,她的丈夫林永還有一個姐姐,名叫林彤。林家的經濟情況算不上好,也算不上差,多虧了婆婆這些年持家有道,所以在林永結婚的時候,車子和房子一樣也沒少。 趙佳嘉和林永的婚姻十分幸福,二人不但性格合得來,長得也很是般配,和他們比起來,林彤的婚姻生活就要慘澹很多。 林彤結婚不到兩年,雖然有了孩子,但是在林彤懷孕的過程中,她的丈夫就變心了,在孩子滿月的時候,這兩個人選擇了離婚。 ... 雖然趙佳嘉和林永婚姻幸福,但是兩個人到現在也沒有孕育一個孩子,也是因為這件事,婆婆對趙佳嘉有些不滿。 好在林永是一個疼愛妻子的男人,每當婆婆對趙佳嘉態度不好,林永總是第一個站出來維護趙佳嘉。 但是,讓趙佳嘉沒有想到的是,因為自己沒有孩子,婆婆竟然在大姑姐離婚以後打起了自己的主意。 林彤的離婚官司剛剛結束,法院將孩子判給了她,並且規定林彤的前夫每個月要支付八千元的撫養費。女兒的離婚,讓林母十分心疼,心疼的同時,她又不得不重新為女兒的未來考慮。 對於一個離婚的女人來說,想要生活的好,兩點必須要保證,一個是精力,一個是金錢。 可是如今,即將成為單親母親的林彤,不會有多餘的精力發展自己的事業,更不會有多餘的錢來投資自己。所以,無論是林彤,還是林母,都不想帶這個孩子。 為女兒日夜操心的婆婆,在這段時間裡仿佛老了好幾歲,終於,她想出了一個萬全之策,既可以讓女兒不用辛苦照顧孩子,又能讓女兒每個月有八千塊的補貼。只不過,這個萬全之策,要以犧牲兒媳作為代價。 ... 在一番考慮以後,她決定向兒媳開口:「兒媳啊,反正現在你和小永還沒有孩子,要不你大姑姐的孩子就交給你來帶吧,每個月給你們兩千塊的補貼,你看好嗎?」 聽到婆婆這樣的要求,趙佳嘉覺得哭笑不得。 婆婆的如意算盤未免也打得太好了,一個月只給兩千塊,甚至不夠奶粉錢,就想讓她和丈夫為別人養孩子,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,趙佳嘉除非是腦子有問題,否則怎麼會答應。 在趙佳嘉拒絕以後,婆婆到了她兒子那裡去告狀,而林永知道了前因後果以後,嚴厲地拒絕了自己的母親: 「這種事情想都不要想,我和我老婆會有自己的孩子,我們也得有自己的生活,憑什麼要為別人的錯誤負責。」 在這件事上,林永表現得十分男人,他沒有為姐弟之情和母子之情所牽絆住,而是選擇了捍衛自己和妻子的幸福生活。 得不到弟弟支持的林彤,一氣之下竟然直接將孩子送到了前夫父母那裡,誰知道前夫揪著這件事情,提出了上訴。 最終,林彤不但失去了孩子的撫養權,還被法院撤銷了她每個月的補助金。 ... 趙佳嘉的婆婆並沒有打好這把如意算盤,如今不但和兒子的關係鬧僵,就連賠償金也隨風而去,可以說是人財兩空了。 母親愛女兒沒有錯,丈夫愛妻子也沒有錯,沒有哪一種愛更加偉大,也沒有那一種愛可以不顧忌別人的感受,或是以愛為名傷害別人。 人生為人,我們都有權利去維護自己愛的人,也同樣有責任不因為愛傷害到別的無辜的人。 除此之外,當別人的愛傷害到你的時候,請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,不要因為覺得別人有人撐腰,就默默承受這份委屈。 你要明白,你也是有人愛著的人,你有在乎你、為你撐腰的人,不要因為別人而自暴自棄,你要勇敢地保護自己,勇敢地保護你愛的和愛你的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文章來源取自於:

 

 

壹讀 https://read01.com/nE2mG3E.html

博客來 https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assp.php/888words/products/0010835979

如有侵權,請來信告知,我們會立刻下架。

DMCA:dmca(at)kubonews.com

聯絡我們:contact(at)kubonews.com


台中壓力大治療中醫大里口乾、口渴治療中醫台中憂鬱症改善中醫診所
大雅肌肉疼痛治療有效中醫診所 神岡頻尿改善中醫診所 最推薦的中醫診所神岡自律神經失調治療有效中醫診所 龍井小兒過動治療中醫 治療效果不錯的中醫診所台中頻尿治療有效中醫診所 南屯味覺異常治療有效中醫診所 看診認真的中醫診所南屯打嗝中醫推薦 潭子心臟無力感中醫推薦 治療有成效的中醫診所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kt37hz37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